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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也有异常波动而短暂停牌,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在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公告当天10时30分挂牌重新发行前,深交所对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实施停牌; 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恢复挂牌。

创业板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参照主板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股票、封闭式竞价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为异常波动: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一天收盘价金额累计涨幅达到±20%的。

(二) st股和*st股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下跌幅度累计达到±15%的。

(连续三天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五天日均换手率之比达到30倍,同时该证券连续三天累计换手率达到20%。

(四)深交所或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从重卡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时,深交所将公布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多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交流处提醒你:学习创业板的交易规则,了解交易对异常波动的限制规定,充分认识创业板的市场风险,慎重参与交易和投资。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创业板交易有无异常波动临时停牌 标准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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