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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比上市首日暴炒和企业技术变化风险,创业板有什么特别的新闻披露要求吗?

答:创业板企业平均规模较小,可能面临更突出的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风险。 另外,一些科技型企业对核心技术依赖度较高,面临的技术风险也较为突出。 对此,创业板提出了特殊的新闻披露要求:

一是加强了对创业板企业上市首日的报道披露要求。 发行人刊登招股证明书后,媒体出现相关未公开消息,可能引发上市首日股价异常波动,影响投资者正常决策。 因此,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刊登招股证书后,继续关注公共媒体(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企业的相关报道和传言,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相,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发现应当披露的重大部分事项等可能对企业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在上市第一天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明确相关问题,提示企业存在的首要风险。 另外,在上市第一天公共媒体发布的信息可能对企业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或已经产生影响的情况下,要求企业对企业的股票进行临时停牌,并实时发布明确的公告。

“深交所:创业板两招防首日爆炒”

二是强调创业板企业应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带来的影响和风险。 一是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专利经营权等重要资产的取得、采用发生重大变化时,有必要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要求及时披露关键技术人员离职情况的客户涉及企业核心技术时,必须证明销售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对企业整体业务运营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另外,核心技术相关披露复印件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可以依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申请免除相关情况披露义务并履行。

“深交所:创业板两招防首日爆炒”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责任:派瑞张掖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深交所:创业板两招防首日爆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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